首页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