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章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卫计发〔1996〕第180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