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加强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功能开发、社会效益、费用等分析评价工作。 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应当在本机构范围内调剂使用。 第四十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