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