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二十五条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二十五条 为查明案情,需要对案件相关医疗文书、医疗证明等内容进行评审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