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七章 配套措施 第三十七条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配套措施 第三十七条 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应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优化完善,满足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按病种付费业务需要,为医保支付管理提供数据和平台支撑。地方版DRG细分组和DIP病种库要通过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上传到国家端,实现地方分组方案、入组结果、支付标准等可查询。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