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五章 特例单议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特例单议 第二十四条 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定期向医疗机构或社会公开特例单议申报及评审情况,接受监督。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医疗机构申报特例单议的数量、审核通过数量、占按病种出院病例比例、医保基金支付、占医保基金支出比例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