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病种分组方案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客观数据、意见建议、临床特征规律、政策调整变化等因素,进行定期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病种分组,并在当年7月底前发布。国家版病种分组方案调整后,省级和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本地分组。必要情况下,可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