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三章 检查 第二十条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检查 第二十条 现场检查需增加检查力量、延长检查时间的,或者因特殊情况需中止、取消检查的,飞行检查组应当报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