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 第二章 基金使用 第二十一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基金使用 第二十一条 医疗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