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一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经查实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