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