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2021年) 第三章 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 第二十七条 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 第二十七条 医学科研机构应当加强对科研论文和成果发表的署名管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无实质性贡献挂名的责任;要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记录、科研档案保存等各项制度,明晰责任主体,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要妥善管理本机构医学科研相关原始数据、生物信息、图片、记录等,以备核查。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