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7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区域性股权市场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2017)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