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2.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2. 2. 热力站和燃气锅炉房直供系统应安装气候补偿装置,使供热量根据热负荷的变化自动调节匹配。 5.2.4 锅炉房和热交换站需增设或完善必要的水处理装置(软化与除氧),保证系统水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控制系统水质和系统补水水质,系统水溶解氧≤0.… 5.2.5 改造后的系统应严格冲洗和过滤,水质应达到《工业锅炉水质》(GB1576)的规定。 5.2.6 供热系统停运时,锅炉、热网及室内系统,应满水湿保养。 5.3 室外管网节能改造 5.3.1 室外供热管网改造前,应对管道及其保温质量进行检查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管道阀门及部件。 5.3.2 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差值不应大于15%。当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计算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5.3.3 水力平衡阀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目录 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