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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3. 3. 热量分配表的使用和保护,应与用户说明,入户读表时应尽量减少对用户的干扰。
  4. 6.4.4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6.4.4

3. 热量分配表的使用和保护,应与用户说明,入户读表时应尽量减少对用户的干扰。

6.4.4 户用热量表分摊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3. 目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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