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1.

1. 既有散热器如能够正常工作且不影响计量仪表和恒温阀正常运行时,应予以保留;必须对散热器进行更换时,整栋建筑散热器的形式应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