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二节 审核与注册 第二十四条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二节 审核与注册 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依法由保荐人保荐并向北交所申报。北交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节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