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2006年) 第二条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200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报道北京奥运会及相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北京奥运会是指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13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