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是指在公历年度内,国家确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以及年度市场准入数量,在确定数量内的进口适用关税配额内税率,超过该数量的进口适用关税配额外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