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 第三章 生产经营 第四十三条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 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生产经营 第四十三条 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 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