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 第二章 原料与产品 第十六条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原料与产品 第十六条 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