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年) 第三章 生产的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生产的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 生产车间通道应当宽敞,采用无阻拦设计,保证运输和卫生安全防护。生产车间内不得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