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管理 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三十三条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管理 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三十三条 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委托取得资质认定、满足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需要的检验机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注册备案检验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