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管理 第二节 安全监测与报告 第二十七条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管理 第二节 安全监测与报告 第二十七条 安全监测期内化妆品新原料被责令暂停使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同时暂停生产、经营使用该化妆品新原料的化妆品。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