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七章 检查结果处理 第三十九条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检查结果处理 第三十九条 根据检查结果,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被检查对象作出限期整改、责令暂停生产经营、责令召回、立案调查、责任约谈、记录信用档案等相应的处理。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