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许可检查 第二十二条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许可检查 第二十二条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或者延续许可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中《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以下简称《检查要点》)全部项目的现场核查。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