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2003年) 第五章 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200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司法部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