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0年) 第二章 政府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第十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职责是: (六)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0年) (六) 第二章 政府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第十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职责是: (六) 指导本部门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干部管理和培养工作,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活动。 (五)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