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07年) 发布机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