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年) 2、
2、 职业培训。
——大力加强就业前培训、在职职工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在就业前普遍进行1—3年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延迟新生劳动力就业年龄,提高其就业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加强企业在职职工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配合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转轨的进程,实施第二期“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对1000万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教育、网络教育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远程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和新兴产业、行业所需职业技能的培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缓解结构性失业问题。
适应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大力加强西部地区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工作,改善劳动力的职业技能结构,全面提高西部地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素质。
——加快职业培训制度改革。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方向,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按照调整布局、提高层次、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指导思想,指导和推动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的调整和重组,建立综合性培训基地,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
——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的战略要求,按照面向市场、扩大范围、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坚持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方向,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就业准入政策为导向,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质量控制为前提,以技术支持为手段,覆盖到区县一级并能向农村延伸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逐步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学业证书并重,并与就业制度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