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2006年) 1. 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2)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2006年) (2) 1. 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2) 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妥善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多种形式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扶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