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200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劳动者求职与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