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年)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第十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的经费依法由财政予以保障。仲裁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仲裁专项经费等。 仲裁院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记录人员、安保人员等办案辅助人员。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