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05)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