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