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优化许可办理流程,推行网上办理等便捷方式,加强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