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进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检疫 第二十五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进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检疫 第二十五条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输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除附有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外,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取得动物检疫证明。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