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加快推进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行动方案(2013—2020年)(2013年) 13. 积极发展航运服务业。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船代、货代和无船承运等服务业发展。完善船舶交易服务场所布局,严格执行《船舶交易管理规定》,规范交易服务行为、统一单证标准,开展船舶交易、船舶拍卖、评估咨询等服务。完善船舶委托管理制度,规范船舶管理公司运营,提升船舶管理服务水平。鼓励政策和机制创新,强化并拓展重庆、武汉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促进航运要素聚集,发展航运区域总部经济,加快航运金融、航运保险、海事仲裁、信息服务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形成区域性港航企业、人才、资金、信息高地。 (四) 加快推进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行动方案(2013—2020年)(2013年) (四) 13. 积极发展航运服务业。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船代、货代和无船承运等服务业发展。完善船舶交易服务场所布局,严格执行《船舶交易管理规定》,规范交易服务行为、统一单证标准,开展船舶交易、船舶拍卖、评估咨询等服务。完善船舶委托管理制度,规范船舶管理公司运营,提升船舶管理服务水平。鼓励政策和机制创新,强化并拓展重庆、武汉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促进航运要素聚集,发展航运区域总部经济,加快航运金融、航运保险、海事仲裁、信息服务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形成区域性港航企业、人才、资金、信息高地。 (四) 加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13. 目录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