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提升新型消费网络节点布局建设水平。加强各层级消费中心规划布局,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着力建设辐射带动能力强、资源整合有优势的区域消费中心,加强中小型消费城市梯队建设,形成以国内为重点、联通国际的新型消费全区域格局。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指导各地区各行业对标先进、改革创新、特色发展,分批次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代表性的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进一步整合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高质量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积极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升级改造农贸市场等零售网点,完善社区便民消费服务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