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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网调峰工作若干规定(1990年) 现将《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发电厂调峰技术和安全导则》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现将《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发电厂调峰技术和安全导则》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报部电力司、通调局备案后执行。

各单位在工作中执行《规定》和《导则》时,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部电力司、通调局。

一九九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