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2014年) 第六章 业务发展 第二十八条 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2014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业务发展 第二十八条 省联社应根据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快IT系统升级改造,引导优化绩效考核,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保障。省联社应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建设独立的IT系统或增添特色化的业务模块。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