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毒品的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准确、公正、科学和安全的原则,确保毒品实物证据的收集、固定和保管工作严格依法进行。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