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科学中心建设方案(试行)(2018年) (二)
(二) 运行机制
前沿科学中心原则上依托一所高校建设,是相对独立运行实体,具有一定的人财物自主权,按照开放、流动、融通、协同的原则,以研究团队为基本单元构建研究网络,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团队开展合作研究,聚焦重要前沿领域方向长期持续攻关。
建立重大创新活动组织新模式。鼓励中心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允许中心探索建立符合其研究方向、多单位协同的新型科研活动组织模式,成为高等学校发挥综合优势和汇聚资源、承担国家重大、重点任务的重要载体。
完善中心聘用管理制度。人员聘用由中心自主管理,可以采取固定与流动、预聘与长聘、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人事聘用机制,施行合同制,并严格考核管理。中心面向世界吸引人才,制定支持青年人才发展的倾斜政策。中心可聘用校内其他研究机构人员在中心兼职开展科学研究,并明确兼职人员的任务安排、考核评价、日常管理等规则。
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中心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留学名额等方面给予重点和倾斜支持。中心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的创新探索,可围绕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招收研究生和制定培养计划,并从科研经费中支付培养成本。探索本科生培养新模式,培养具有学科交叉背景、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的拔尖创新人才。
建立稳定支持与竞争相结合的资源聚集模式。学校统筹各类资源,为中心提供稳定支持,保障人员聘用、日常运行、人才培养,并设立开放基金。中心发挥竞争优势,积极争取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同时吸纳社会和国际资源,共同促进中心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