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的,必须有一种是中文;如对不同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