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2003年) 第十条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200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经营者有本规定所列价格垄断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实施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