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中文本)(202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若罪犯或被指控的罪犯在其所属领土上,任何当事国,在判明情况有此需要时,应当将该人拘留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该人留在当地。这种拘留和其他措施应当符合该国的法律规定,但是只有在为了提出刑事诉讼或引渡程序所必要的期间,才可继续保持拘留和其他措施。
该国应当立即对事实进行初步调查。
对根据本条第一款予以拘留的任何人,应当向该人提供协助,以便其立即与其身为国民的所属国家最近的合适代表联络。
当一当事国根据本条将某人拘留时,应当立即将该人被拘留的事实和应予拘留的情况通知根据第八条第一款已确立管辖权和根据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一)项已确立管辖权并已通知保存人的当事国,并在认为适当时,立即通知任何其他有关国家。进行本条第二款所述的初步调查的当事国应当迅速将调查结果通知上述当事国,并应当表明是否有意行使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