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条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落实管护主体,健全管护制度,保证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