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交易所受理注册申请文件后,发行人应当按规定,将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在交易所网站预先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