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与交易所建立全流程电子化审核注册系统,实现电子化受理、审核,发行注册各环节实时信息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